前面的案子里,造假者要么编数字,要么挪数字。这一章的手法更进一步:让钱真的流动,让生意看起来真的发生。
第五章讲万福生科时,我们已经见过它的雏形:公司的钱以“采购款”的名义流出去,绕一圈,再以“销售回款”的名义流回来。钱是真的,银行有记录;合同、发票、物流单据也都有;可这桩“生意”本身,从来没有真实地发生过。
这一章,我们看这种手法的成熟形态:闭环交易和空转贸易。
2022年下半年,一家叫未来股份的上市公司,开始做起了煤炭贸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后来的纪律处分文件,把这场“贸易”描述得清清楚楚:公司安排其关联方及第三方公司充当煤炭贸易业务的参与方,统一拟定煤炭业务相关的合同及单据,安排煤炭贸易业务的资金划转,利用获取的物流信息和单据伪造货物流转——以此虚构煤炭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请注意那几个动词:安排、统一拟定、安排、伪造。这场贸易里的每一方、每一份合同、每一笔钱、每一张物流单,都是公司自己安排好的。
结果是: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约9.56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5.20%。
九成五。也就是说,这家公司那个季度向投资者展示的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一场自己导演的戏。
闭环交易之所以危险,是因为它能骗过我们前面学的好几招:
那它的破绽在哪里?
在于它是一个圈。钱从A出发,经过B、C、D,最后回到A。单看任何一段,都是正常的交易;把整条链连起来看,才发现起点和终点是同一个人。
而普通读者虽然看不到整条资金链,却可以看到这个圈在报表上留下的影子:
还有一种空转贸易,不一定是凭空捏造,但同样不该算作收入。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ST立方的纪律处分里,认定了这样一种情况:公司和子公司与多家公司开展资金融通业务,以提供资金支持、赚取融资利差为目的,与上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向供应商先行垫付货款,给客户一定账期,并按一定比例收取资金使用费。
这类业务的实质是融资性贸易——公司并不是在买卖货物,而是在借钱给别人、赚利息,只是披上了一件“买卖”的外衣。按照收入准则,它不应该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可公司按照“总额”记了收入,于是2021年到2023年,营业收入被大幅虚增。
用老王的例子:老王的表弟开了一家面粉店,缺钱周转。老王说:“这样吧,你要买面粉,我先替你把钱付给面粉厂,三个月后你把钱还我,再多给我3%。”
这其实是老王借钱给表弟。可如果老王在账上写:“卖出面粉10万元,成本9.7万元”,他的成绩单上就平白多出了10万元“收入”——尽管他一袋面粉也没卖过。
和空转贸易相邻的,是一个会计上的选择: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假设老王帮别人代卖茶叶蛋:每个蛋卖1元,其中0.9元归供蛋的人,老王留0.1元。一年代卖了10万个。
两种方法算出来的利润一样,都是1万元。可收入规模差了十倍。
对于一家想让自己看起来“规模更大、增长更快”的公司来说,这个选择很有诱惑力。湖北证监局在对广济药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认定的,就是这个问题:它的子公司在与部分客户开展经销业务时,采用了总额法确认收入,而非应采用的净额法,导致2022年前三个季度的定期报告多计了营业收入,最高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四分之一以上。
利润没有变,但一家公司的“收入增长”,可以因为这个选择而大相径庭。
第一只眼(看显露):
第二只眼(看差异):
第三只眼(看纠缠):
找你关心的公司最近三年的年报,翻到“营业收入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