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为什么判不了:三道闸
第一道闸是外部的:产物层不留下不同痕迹,这不是任何一方的过错。
第二道闸不同。它是造成论自己关上的。
历史上分量最重的几次造成论,都用自己的方式取消了自己的可判性。
本书认为这是整桩悬案的关节,而它很少被指出来——原因大概是,指出它需要同时对造成论抱有同情和对可判性抱有要求,而这两样通常不在同一个人身上。
本章处理这道闸最重要的一例,下一章处理它的四次重演。
先把康德这一步的分量说足。
在他之前,认识的标准图景是:对象在那里,知识要去符合对象。知识的正确性在于它与对象相合。
康德把这个关系倒过来。对象要符合我们的认识形式。 空间与时间不是外在于我们的容器,而是直观的形式;因果、实体这些范畴不是从经验中归纳出来的,而是知性的形式;经验对象是在这些形式中被构成的。
这一步之强,在于它不是关于某个科学门类的主张,而是关于经验一般的主张。它不说”某些知识是被构成的”,它说:凡是能成为我们经验对象的东西,都已经经过了构成。
这是造成论在哲学史上最有力的一击。 本书不打算用任何方式削弱它——第三编第二十一章会用两节的篇幅处理康德,本章只取它与可判性相关的那一面。
现在看康德为这一步付出的代价,而这个代价正是这道闸。
他的工程有一个明确的目的:让构成出来的知识具有普遍必然性。这不是附带的愿望,它是整个批判哲学要解决的问题——如果知识是被我们的形式构成的,它凭什么还能是普遍必然的、而不是某个人的主观安排?
回答是:构成装置必须是一切有限理性存在者共同的、不可变更的。
先验形式不因人而异,不因时代而异,不因技术而异。它是使经验成为可能的条件,因此不可能有人在它之外去经验。
这一步保住了普遍必然性,同时关上了可判性的闸门。
理由是直接的:
如果构成装置对所有认识者都是同一套,那么经过它构成出来的对象,在一切经验中就表现得恰如一个先在秩序。
两种说法——“对象是被一套普遍不变的形式构成的”与”对象是先在的秩序”——对任何可能的经验都给出相同的预测。
康德本人当然明白自己在说不同的话。 他说的不同落在先验层面:一个说对象的形式来自主体,一个说对象的形式来自对象自身。这是一个真实的、重大的差别。
但那个差别落在先验层面,而先验层面按定义不可经验地分辨。
于是:
普遍必然的构成装置,与先在的对象,是观察等价的。
有一个著名的地方,可以看作这处等价的结算。
物自体:那个刺激我们感官、而我们永远不能认识的东西。它被宣布为不可知。
这道闸门做的事情,是把”来源”这个问题封起来。
若物自体可知,那么就可以问:我们构成出来的对象,与物自体是什么关系?符合得如何?这个问题一旦可问,两种说法就有了分开的可能——至少在原则上。
物自体不可知,意味着这个问题不可问。于是:
分歧被封住,而不是被解决。
这一节要写得克制,因为对物自体的讨论有一整套复杂的文献,而本书没有资格参与那场讨论。本书只取它与可判性相关的那一面:无论物自体在康德体系内部承担多少别的功能,就本案而言,它的效果是使”构成出来的东西与先在的东西有什么不同”这个问题失去了提问的位置。
把这一例抽出来,得到一条一般的教训。本书称之为普遍性自伤:
一个造成论,若把它的构成装置或构成路径设定为普遍的、唯一的、必然收敛的,它就与先在论给出相同的经验预测,因而自我取消了被判决的可能。
这个名字里的”自伤”要按字面理解:伤口不是对手造成的,是自己为了另一个目的(普遍必然性)付出的代价。
要写清这条教训不是什么。
它不是说康德错了。普遍必然性是一个正当的、重要的目标,而康德为它给出的方案在哲学上极有力量。本书不评价那个方案的成败。
它不是说造成论不该追求普遍性。一个只适用于某些情形的造成论,其解释力会小得多。
它说的只有一件事:这两样东西之间有一个交换——普遍性越强,可判性越弱。 而两千年来,造成论一侧反复选择了前者。
本章前几节写的是代价。但这一步不只有代价,它留下了两样本书直接在用的东西,不写出来对它不公平。
遗产一:把”构成”这件事提到了可讨论的层面。
在哥白尼转向之前,“被知道的东西可能是被构成的”这个念头几乎无法被严肃提出——它听起来像是在说知识是任意的。康德那一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构成”与”任意”分开:对象被形式构成,而正因为形式是普遍必然的,被构成的知识才是普遍必然的。
这个分离是本书第七十九章第三节的祖先。 那一节论证”路径进入规定不蕴含任意性”,用的是同一个结构——约束极强,而争的只是约束是否唯一决定结果。没有康德那一步,这个论证的位置根本不存在。
遗产二:它指出了构成装置是可以被追问的对象。
一旦承认有一套装置在起作用,“那套装置是什么样的”“它能不能不同”这些问题就有了提问的位置。康德自己把答案钉死为普遍必然,但问题被留了下来,而且后来被一代代人重新打开——先是在经验科学里(第十二章那四例),再是在历史与实践层面(第七节)。
本书的三条条款,本质上就是这个问题的一个可测版本:装置与路径能不能不同,不同到什么程度,差异是否随资源消失。
由此得到一个对本章语气的校正。
前面几节说康德关上了可判性的闸门,这是真的。但要同时说:是他把这扇门装上的。 在此之前没有门,因为没有屋子——“构成”这个念头还没有被建成一个可以讨论的立场。
一扇被装上又被锁住的门,与一堵墙,不是一回事。本书要做的是找钥匙,而不是拆墙。
这道闸的价值不在诊断,在于它直接给出了判决所需要的形式条件。
要让造成论成为一个可判的主张,它必须承诺某种路径的实质性:
不同的路径要导致不同的结果,而且这种不同不能只是暂时的、可被更多努力抹平的。
这句话里有两半,两半都是必需的。
前半(不同的路径导致不同的结果)排除了普遍必然的构成装置——若装置对所有人相同,路径就不产生差别。
后半(不同不能只是暂时的)排除了一类更隐蔽的自伤:承认路径造成差异,但主张差异终将被抹平。那仍然是一个收敛到唯一终点的图景,因而仍然与先在论观察等价。
这两半,就是第五十二章那个承重区分的来处:
于是本章与第五十二章接上了:那一章给出的区分不是一个技术上的方便,它是这道闸逼出来的唯一出路。造成论若不做出这个区分,它就只能在两种自伤之间选一种。
普遍性自伤这条教训,在本书后面被反复用到,而且每一次的对象都不同。把它们列出来,是为了说明这不是一条只在哲学史上有效的观察。
第一次·第十二章:用它诊断二十世纪四个经验纲领,发现自伤不随经验化而消失。
第二次·第六十八章:用它审视表征收敛假说里的一条选择压力论证。那条论证说,当模型被要求同时做好越来越多的任务时,可行的表征就越来越少,在极限下收缩为一。这是普遍性自伤的镜像——它主张的不是构成装置普遍,而是判准被加强到极限;两者的共同点是,都让可达集收缩为一点,因而都使路径无从产生差别。
第三次·第七十七章第五节:用它处理”判准不会变”那一记。反方说真实的知识形成里判准在变,因此本书的实例不是反例。那一记的结构与本条教训相反——它指出的是把判准钉死所带来的代价,而不是把装置钉死。两者合起来给出一条更一般的东西:
钉死任何一项(装置、序列、判准),都会使路径的效应消失或无从提问。
第四次·第八十六章第五节:用它读条款二判负的含义。若那个先在的集合真的可以被写出来,那么本书就落在与康德同一个位置上——构成的产物与先在的秩序不可分辨——只不过是从经验一侧落进去的。
四次的对象分别是:哲学体系、经验纲领、对手的实证假说、本书自己可能的失败。同一条教训能同时切到这四样,说明它不是一个历史观察,是一条结构性的约束。
而这条约束的正面形式,就是第五十二章那个承重区分:要让路径的效应可被提问,必须同时保证装置可变、判准固定、且差异可被推到极限。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本编三道闸恰好说明了三个条件各自为什么在历史上没有被同时满足过。
二十世纪下半叶的库恩、哈金、皮克林与强纲领,正是往这个方向走的:他们把构成装置从先验层面拉回历史与实践层面,使之可变。
装置可变了,路径就有了实质性——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共同体、不同的仪器传统,构成出来的东西可以不同。这一步是对的,而且它是造成论走出普遍性自伤的唯一途径。
可变了,就可判了吗?
没有。
这里出现了第三道闸门——即便构成装置可变,你仍然无法对它施加干预并观察结果。第十三章处理这一道。
而在那之前,下一章先看这道闸是怎么被反复踩中的:康德不是孤例,同一处自伤在二十世纪至少重演了四次,而且每一次都发生在一个把造成论做得更经验、更具体的纲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