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两千年的谱系:按缺哪台装置重排
伍德沃德把干预提升为因果概念的核心。
第十三章第一节已经引用过那条定义,本章不重复。本章写第十三章没写的一面:那条定义对被操纵的那个变量提出了什么要求。
按他的框架,一次干预不是随便的改动。它要满足若干条件:它要直接作用于被干预的变量;它不能通过别的路径影响结果;它要切断该变量原有的一切致因。
这套条件的用意很清楚:只有这样的改动,才能把”X 变了 Y 跟着变”读成”X 是 Y 的原因”,而不是读成”有第三个东西同时影响了两者”。
他的位置因此是:因果不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关系,它是一个关于”如果这样动它会怎样”的关系;而要问这个问题,必须有一个可被这样动的变量。
他缺的不是一台仪器,是一个对象。
这是本编二十六章里唯一一处”缺的装置”与”他自己的判据”直接对撞的地方,值得写清。
他的定义要求一个可被操纵的变量。而本案要操纵的那个变量是”知识的形成路径”。
在他写作的时候,那不是一个可被操纵的变量。
于是出现一个精确的情形:他给出了本案所需要的全部语法,而那套语法在本案上没有宾语。
要说公道话,而且要说足:这不是他的疏忽,也不是他的主张有缺陷。一条要求可操纵变量的定义,在没有可操纵变量的地方不适用——这恰恰说明那条定义是有内容的。 一条在任何地方都适用的因果定义,反而什么也不排除。
装置到手之后,那个缺失的宾语出现了。
第四编第四十四章第三节写的那三件事——只换随机种子而保持其余一切不变;只换数据的呈现次序而保持数据集合不变;只换课程安排而保持总量不变——逐条满足他对”干预”的要求:
于是本书的整套判据,可以被读成他那条定义在一个新出现的宾语上的第一次应用。
四条性质(可重跑、可干预、可消融、可观测)不是本书发明的,它们是那条定义在本案上的展开(第四十章第七节)。三条条款是那次展开的操作化。
而这带来一个本书必须承担的依赖,第四十章第七节写过,这里再确认一次:
本编的全部排除结论,都以”判决需要干预”为前提。这个前提本身不是本书论证的,它是借来的。
因此伍德沃德在本编里的位置是最特别的一个:其余二十五人是被本书的判据去量的对象,而他是那把尺子的来源。量尺子的人用的还是那把尺子——这一处循环本书无法消除,只能写明。
还要补一句这处循环的实际后果,因为它不是纯形式的。
若干预主义本身是错的——若因果关系不必以可操纵变量为核心——那么本书的四条性质就不是判决本案所必需的,而第四编据此排除三个候选的理由也就相应变弱。
具体会变弱到什么程度?
量子测量那一章(第四十一章)的排除理由是”被干预的不是形成过程”;实验演化那一章(第四十二章)是”对象不是知识”。后者不依赖干预主义,前者依赖。
于是若干预主义倒了,第四十一章的排除要重做,第四十二章的不用。
这件事要写明,因为它是本书可能出错的第六处——第六章第七节列了五处,这是第六处,而它比前五处更靠前:它不在判据里,在判据所依赖的因果观里。
本书对它的处理只能是写明依赖,不能是论证它成立——论证一条因果观,超出本书的能力,也超出本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