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两千年的谱系:按缺哪台装置重排
强纲领把知识社会学的适用范围推到了全部。
它的四条原则里,最有分量的是对称性:对一个信念为什么被接受的解释,与对另一个信念为什么被拒绝的解释,必须用同一类原因。
这一条挡住了一个此前通行的做法:把成功的科学归给自然与理性,把失败的归给社会与偏见。
那个做法的问题在于它预设了结论:只有先认定某个结论是对的,才会觉得它不需要社会学解释。于是社会学被派去解释错误,而对的东西被留给”事实本身”。
布鲁尔要求两边用同一套解释。这一步在方法上是干净的,而且它与本书第五十九章第二条那条”报告不利读数”的纪律属于同一类要求——不许对两侧用不同的标准。
他缺的是可重跑,而第五十三章已经论证过案例的天花板。本章只写那里没写的一面:对称性原则本身需要什么才能被兑现。
对称性要求:成功与失败用同一类原因解释。
而”同一类”这件事怎么检验?
在一次只发生过一次的历史里,检验它的唯一办法是看叙述——两段叙述是否使用了同一类词汇。而这是对文本的检验,不是对事情的检验。
要真正检验对称性,需要的是:在同一套条件下跑很多次,其中一些成功、一些失败,然后看成功与失败的分布能否由同一组变量解释。
这件事需要重跑,而且需要很多次。
因此强纲领的对称性原则,在本编里有一个特别的位置:它是二十六章里唯一一条其兑现方式本身就是统计性的的原则。它不要求某个具体案例被这样解释,它要求两类案例的解释方式相同——而”两类”这个说法已经预设了一个分布。
而分布需要样本,样本需要重跑。
对称性原则翻成本书的记号:
在固定 C、A、L 之下,到达不同结果的那些运行,其差异应当由同一组路径变量解释;不得对其中一部分诉诸”材料决定”,对另一部分诉诸”路径偶然”。
装置到手之后,这变成一条可执行的纪律,而且本书实际上在用它。
第七十四章第八节那个观察——多种子材料的作者识别出了”离群轨迹”——正好是对称性的一个试金石。若把表现好的运行解释为”学到了该学的东西”,把离群的解释为”训练不稳定”,那就违反了对称性。
按对称性,两者应当用同一组变量解释:它们都是在固定材料与判准下、由不同路径到达的结果,而差异的来源应当被统一地追问。
这一条本书没有专门测过,但它规定了第七十四章第六节那个处理方式:离群轨迹只能作旁证,不能被单独拿出来当证据——因为单独拿出来,就等于对离群者与非离群者用了不同的标准。
布鲁尔因此在本编里的位置是:他给的不是一条关于世界的主张,是一条关于解释的纪律;而那条纪律在一个可重跑的现场上,第一次可以被真的执行,而不只是被要求。
还要补一处强纲领与本书的分歧,因为它关系到本书的一条硬规定。
强纲领的对称性要求:对信念被接受与被拒绝,用同一类原因解释。
而它的”同一类”指的是社会学的原因。
本书不采取这一步。本书的对称性只要求同一组变量,不要求那组变量属于哪一类。在本书的现场上,那组变量是 C、A、L、P——其中没有一项是社会学的。
这个差别有一个具体的后果:强纲领的对称性是一条关于解释类型的规定,本书的对称性是一条关于统计处理的规定。
前者可以被质疑为预设了结论(凭什么解释必须是社会学的),后者不能——它只要求不对不同的样本使用不同的标准。
因此本书在这一条上比强纲领弱,而弱得有用:第七十四章第六节那个”离群轨迹只能作旁证”的处理,若按强纲领的版本,会变成一条关于那些轨迹应当被怎样解释的主张;而按本书的版本,它只是一条关于样本不得被挑选的规定。